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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时间:2026-01-07    点击: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 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开展2025年度确认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多方联系仍有7名优抚对象(名单附后)未确认。

请未确认的优抚对象尽快与本人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联系,补充完善数据核查和年度确认资料。联系电话:0539-4210079。

如在公告后60日内,未联系退役军人服务站或优抚褒扬纪念科、没有进行年度确认,自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

附件:2025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7日


附件:

2025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序号

所属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1

平邑县本级

王楠

19940202

2

平邑县本级

彭祥辉

19620522

3

平邑县本级

任璐霄

19880519

4

保太镇

李俊亭

19660212

5

铜石镇

王道安

19280406

6

铜石镇

王龙年

19450502

7

白彦镇

寇连吉

195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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