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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期间,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孔明灯”燃放引发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平安、祥和的节日秩序,平邑县白彦镇开展了“孔明灯”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
检查过程中,以清查“孔明灯”为重点,对小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烟花爆竹门店、鲜花礼品店、香蜡纸行、文具店等货物销售源头进行重点检查,严把关卡。采用全天候市场巡查,重点对广场周边的流动商贩进行严格检查,严查违规销售“孔明灯”行为。同时,利用现场宣传、张贴宣传纸等形式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不断强化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经营者不销售、消费者不购买的良好氛围。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经营户、销售点23处,处罚2处集贸市场销售摊位,收缴“孔明灯”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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