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王玉东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和部分县委常委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在平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要始终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主角意识,以责任在肩、使命在肩的担当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扎实有力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规矩、讲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转变作风,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坚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以工作成效体现责任担当。
会议强调,要把抓好党的建设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扭住既定发展思路目标不动摇,努力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要坚定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全面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始终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不手软,刚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书面审议了部分县委常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