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成光,副主任王江华、邱春力、孟凡民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成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晓飞,县法院院长王成国,县检察院检察长左星宇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了方磊为平邑县政府科技副县长等。夏成光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县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全县粮食生产及良种培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公安机关“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县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全县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视察报告;表决通过了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视察、执法检查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草案)、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关于2021年平邑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