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关于《平邑县关于支持低效用地企业自主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公告内容
  • 草案内容
  • 决策依据
  • 草案解读
  • 结果反馈
  • 我要发表意见

为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根据《临沂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5]51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构建低效用地再开发“1+N”政策体系的通知》(临自然资规字[202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平邑县关于支持低效用地企业自主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pygtphjgk@ly.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厚德路与红土岭街交汇处南60米路东,邮编:273300

(三)电话:0539-429286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27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