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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办公部门工作范围和职责[全部]


2003/030404_000024.html administrator
2003-04-04
外经贸委   1、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法规业务咨询。   2、审查和转报利用外资项目合同、章程,办理投资3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和3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的转报。   3、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审报业务。   经贸委   1、工商领域产业发展政策及投资方向的业务咨询,外来投资项目水、电、气等辅助配套业务咨询。   2、对利用平邑县外资金依托现有企业进行嫁接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批复和转报;对利用外资合资、合作方式嫁接改造项目进行审查、批复和转报;对利用国内资金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批复和转报。 计划委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规模和投资导向,以及中方担保项下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融资计划,并协调实施。   2、审查或转报利用外资项目(主要是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合资、合作)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审批或上报境外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投资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查、批复或转报。   建委   1、负责本县建设市场、房地产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法规、政策咨询。   2、受理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本县重点(大型)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面积核定、规划设计条件确定、设计方案审查等规划审批手续。   3、受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查、国家安全事项(涉外项目)审查和工程报建、招标、承发包合同登记、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程咨询)。   4、受理埠外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平邑县承揽工程项目的资质及资格审查、注册备案。   5、受理外来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立项、建设计划的报批、经营许可、旧城房屋拆迁许可及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批。   6、受理外来购买房屋的权属登记、房地产价格评估以及利用外资的房地产抵押登记。   7、受理因建设需要占挖县城道路、占用县城绿地、伐移树木、清运和处理建筑垃圾以及设置县城广告。   8、受理县城自来水开户、安装等用水的申请。   环保局   1、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业务咨询。   2、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审查批复和转报。   工商行政管理局   1、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咨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   2、办理、查询企业注册登记前名称预约。   3、办理各类企业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的初审。   4、协助核发各类营业执照。   5、协助办理企业的年检业务。   6、协助办理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手续。   国税局   1、涉外税收法规、政策咨询。   2、受理协助办理开业、变更税务登记。   3、受理协助涉税业务。   4、受理协助外来投资企业的税务登记年检业务。   5、受理协助产品出口企业的退税业务。   地税局   1、地方税收咨询服务。   2、受理协助办理开业、变更税务登记。   3、受理协助解决地方税收有关问题。   公安局   1、出入境、交警、治安管理业务咨询。   2、办理签证,外国人长期居留证件以及签证和居留证的延期、变更及加签。   3、国内暂住人口证办理,落户审批。   4、办理驾驶证更换。   5、机动车辆挂牌。   6、办理企业、机构刻制公章的审查、备案及注册登记。   7、办理消防审核。   8、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   卫生防疫站   1、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和宣传。   2、协助办理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及健康检查手续。   3、办理卫生许可证初审。   4、办理卫生许可证及年审业务,协助办理市级以上卫生许可证。   5、协助做好现场监督与服务工作。   文化局   1、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手续。   3、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4、按职责分工办理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事项。   5、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技术监督局   1、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法律咨询。   2、产品标准备案,引进技术设备的标准化和法定计量单位审查。   3、受理生产(制造)许可证,质保体系和质量认证,产品安全认证申请。   4、受理商品条码、组织机构代码办证申请。   5、受理计量纠纷调解和产品质量投诉。   土地管理局   1、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受理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   3、受理地价的评估和确认。   4、受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和抵押登记。 交通委 1、负责交通运输法规及业务咨询。   2、办理货运车辆营运手续。   3、办理公务用车非营运手续。   4、货运车辆运输管理费,货运基金征收及代办税费业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   2、办理新建企业登记和工资标准。   3、审批企业职工工资,办理职工转正定级。   4、审批企业招工简章、组织招聘、求职洽谈、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5、办理职工转移手续、存放和管理企业职工档案。   6、办理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变更、解除、终止手续。   7、办理台、港、澳人员在平邑县工作就业许可证和外国人来平邑工作就业许可证、外国人在平邑工作就业证。   8、办理企业社会保障。   9、办理企业职工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   10、接待企业职工投诉,处理劳资纠纷。   人事局   1、人事人才政策、薪资定位与调查,人才测评、人才评价、个人应聘形象策划、单位招聘面试策划的业务咨询。   2、平邑县行政区域外引进专业技术人员。   3、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确定干部身份。   4、平邑县内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流动手续。   5、向有关部门出具人事档案中记载的证明材料。   7、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登记。   8、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审报、评审、确定、考试。   9、为我县急需人才办理特聘手续。   财政局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税收政策咨询。   2、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3、外商投资企业财政年检。   4、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月报、季报、年报。   5、对外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法》等财经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服务。   6、监督各单位收费。   7、奖励政策及办法。   沂蒙会计师事务所   1、注册资本验证。   2、资产评估。   3、基建(预)决算审计。   监察局   1、负责外资项目全过程的“三乱”监督监察工作。   2、受理外商的有关投诉,并检查落实。   3、负责投资环境的治理、优化,监督有关部门对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优化投资环境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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