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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程序和承办时限


2003/030228_000037.html administrator
2003-02-28

    一、企业登记立户:
    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章程及其他有效证件。
    承办时限:2个工作日办结。
    二、企业招用工人
    1、单位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的营业执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登记立户执照。招工简章经审批后,方可发布信息,进行招工。
    2、求职者应“先培训,后上岗”。持户口本、毕业证、失业证、职业资格证书、一寸免冠照片6张交给招用单位,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以及县级以上医院的“工人健康检查表”,招用单位盖章后,经审查符合国家就业规定,进行审批。以上二条随到随办。
    三、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变更
    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打成协议后一式二份填写合同书,再进行签证。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一式六份,用人单位和职工进行填写,双方各持一份,其余四份由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科室存放。随到随办。
    四、转正定级、升级晋级
    求职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后,按照文件规定、企业类别、技术岗位、工龄进行转正定级,升级晋级,此表格一式二份。随到随办。
    五、社会保险费
    职工被单位招用从发工资之月起,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由有用人单位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随到随办。
    六、职工工作转移:
    一式二份填写“转移审批表”,原单位和被调入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同意后,进行工作转移和转档手续。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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