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负责人暂住证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平邑县招商项目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3、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持以上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
(二)承办时限:当日办理。
二、办理落户审批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平邑县招商项目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平邑县外来投资项目享受优惠政策承办通知单》;3、个人申请;4、落户人员户籍证明;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合法居住证明。
持以上证明到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手续。
(二)承办时限:当日办理。
三、办理刻章
(一)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后,持该《执照》到公安局治安科开具刻章介绍信;2、持公安介绍信到公安局门口刻字中心刻制。
(二)承办时限:当日办理。
四、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办证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平邑县招商项目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单位平面图1份;4、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复印件1份;5、消防安全合格证明1份。6、单位或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拟开办场所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规模、职工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7、到公安局治安科领取并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或《公共场所安全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持以上材料到当地派出所(规模较大的,到县公安局治安科)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审核单位及审核人签字盖章后办理。
(二)承办时限:当日到现场勘查,符合有关规定者2日内办理。
五、公安消防
(一)、受理建筑工程设计防火审核
(1)受理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所需资料:①、建筑工程全套图纸及设计说明;②、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承办时限:3日内签发《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二)、受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
(1)受理范围:进行建筑内部装修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所需资料:①、建筑工程装修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资料;②、选用的防火材料的检测报告及质量合格证明;③、填报《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承办时限:3日内签发《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三)、受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受理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所需资料:①、建筑工程竣工图纸及初验有关资料;②、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③、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档案。
(3)受理程序:①、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领取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②、提供竣工图纸和建筑消防设施有关检测、初验等技术资料。
承办时限:2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四)、公共场所消防审批
(1)受理事项: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2)需提交的材料: ①、《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③、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名单。
承办时限:2日办理完毕。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审批
(1)受理事项: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2)需提交的材料:①、《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审核申报表》;②、储存、经营物品的特性和防火防爆措施说明;③、《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④、《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承办时限:实地勘查合格后,2日内发《审核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日发证。
六、出 入 境 业 务
(一)、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
(1)交验护照、签证和与居留事由有关的证明;
(2)领取并填写《居留申请表》;
(3)申请外国人居留证的,还要交验健康证明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同时还应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
(二)、外国人申请签证、居留证明
在签证或居留证有效期满后,需继续在华停留或居留的外国人,须于期满前3日到外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申请签证、居留证延期时,应持有效护照、有效居留证件并提供与延期有关的证明。
(三)、办理出国因私护照
(1)提供境外邀请有关函件;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提供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
(4)领取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单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承办期限:3日内办结。
七、积极协助办理驾驶及机动车落户手续
(一)汽车驾驶证办理
1、需提交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6张。
2、办证人到指定银行交纳费用后,到驾校报名接受培训,按规定学习结业后领取驾驶证。
(二)五小驾驶证的办理
1、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6张。
2、办证人持上述材料到交警大队车管所或各中队报名登记,按规定接受培训 ,合格后领取驾驶证。
(三)汽车落户手续的办理
1、公车落户需提交的材料
(1)控购手续;
(2)整车合格证;
(3)购车发票(需到工商部门验印);
(4)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拓印车架号、机动车发动机号;
(6)到县车管所领取机动车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7)加入机动车保险;
(8)交纳车辆购置税。
购车单位持上述材料到县车管所登记后,到临沂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 。
2、私车落户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证明;
(3)整车合格证;
(4)购车发票(需到工商部门验印);
(5)拓印机动车架号、发动机号;
(6)加入机动车保险;
(7)交纳车辆购置税。
车主持上述材料到县车管所登记后,到市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
(四)五小车辆的注册登记
1、公车注册登记需提交的手续
(1)单位代码证书;
(2)整车合格证;
(3)购车发票(需到工商部门验印);
(4)交纳车辆购置税;
(5)到县车管所领取机动车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购车单位持上述材料到县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
承办时限:当日办结。
2、私车注册登记需提交的手续
(1)有效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3)整车合格证;
(4)购车发票(需到工商部门验印);
(5)交纳车辆购置税。
车主持上述材料到县车管所办理,当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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