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优惠政策 2003/030410_000047.html 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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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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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新建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收取工本费。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征收,属地方政府部门受益的,3年内减半征收。
(二)对投入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的新建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维护费。
(三)对投入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建三产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0日内县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各给予5次免费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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