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2、程序:开办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先由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的县级兽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重新审查合格后发证。 3、收费: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452号文规定,每证50元,全部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