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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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8 |
县直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十一”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规定,10月1日--7日放假。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为做好“十一”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联络畅通,请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于9月28日18:00前,分别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县委办公室 4211040 4212001
县政府办公室 4211843 4211075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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