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公告
>
详细信息
通知
http://
2006-09-01
县直各单位:
接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先将县直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4:30--18:00
自九月四日(星期一)起执行,特此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Copyright © 2008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维护 鲁ICP备05027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