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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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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9
通 知
县直各单位:
接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现将县直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办公时间: 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 14:30--18:30
自二○○六年五月一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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