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市以上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春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08年2月6日-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七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严禁擅离职守。要准备充足的职守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理。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