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经研究,定于2007年12月19日新招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选择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招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带:身份证、准考证及本人计划生育证明、社会治安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要带单位出具的思想工作鉴定。 2、新招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于12月19日上午9:00前到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集合,公开选择工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平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0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