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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结婚登记
2007-12-07
(1)临沂市居民同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的当事人一方应向市民政婚姻登记管理处进行结婚登记法律、法规咨询;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提交有关证件、证明,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处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准予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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