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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许可证审批程序


   
2007-11-11
简  介
   一、受理申请:
凡申请办理《技术贸易许可证》的单位、团体和个人,须提交(1)书面申请书、(2)注册资金证明、(3)经营(工作)场所证明、(4)从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5)组织章程、(6)法人代表与身份证明,并填写技术贸易机构审批表。
二、资格审查:
受理申请后,由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涉及有关部门的应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需补充证明材料的及时告知申请者补充材料,需实地考察的派员现场考察。
三、审批发证: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及资格审查结论,由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作出同意办理或不予办公理的审批决定,同意办理的向其颁发《技术贸易许可证》正副本并建立档案。不予办理的口头告知其根据和理由。
四、监督检查
对已领取技术贸易许可证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应于30日内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按照有关法规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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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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