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资服务
>
项目审批
>
详细信息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07-11-11
【
简 介
】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上级医学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单位:医政科 联系电话:4228161
【
政策依据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上级医学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
服务程序
】
【
申报材料
】
【
收费标准
】
【
承诺时间
】
【
备 注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Copyright © 2008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维护 鲁ICP备05027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