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审查登记证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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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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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政策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服务程序】a、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的企业,向所在地的县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审查登记申请书》。 b、县级饲料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核,合格后,写出考核报告和企业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饲料管理部门。 c、经市饲料管理部门审查后,予以登记,发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审查登记证》。 【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由市级饲料管理部门收费。 【承诺时间】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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