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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召开平邑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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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各乡镇妇联,县直机关各妇委会,各企业女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经县委批准,定于2006年9月上旬召开平邑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国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山东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临沂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号召全县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动员全县妇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干事创业,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文明新平邑再做新贡献、再创新业绩。
  大会的主要任务:听取和审查平邑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妇女工作,研究确定今后五年全县妇女工作的任务和目标;选举产生平邑县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
  二、代表名额、条件、构成、分配原则和产生办法
平邑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270名左右,特邀代表29名。
  (一)代表的条件:年满18周岁的妇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在改革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广大妇女所信任和拥护;有参政意识和议事能力(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无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情况。
  (二)代表的构成:根据全国妇联《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县妇女的人数,按照省、市妇联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群众性、社会性、广泛性强的需要,拟定出席平邑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270名左右,特邀代表29名。正式代表中,专职妇女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50%以内,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妇女代表占50%以上。其中非中共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0%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各级先模人物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应占适当比例,应适当增加经济、科技界代表的比例,提高中青年代表的比例。代表的平均年龄在42岁左右,98%以上的代表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代表的分配原则:原则上按照各乡镇人口比例、县直各单位妇女人数,适当考虑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及有关方面情况,既考虑代表的先进性又考谴淼墓惴盒浴?
  (四)代表产生的办法:各选举单位依据代表条件及分配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自下而上通过选举或协商推荐确定候选人初步名单,并广泛征求所在单位领导及群众的意见,要保证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群众性。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大会组织处审核,自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之日起,代表资格有效。特邀代表由县妇联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妇委会(女工委)要广泛宣传这次大会的意义,认真做好代表的推荐工作。
  三、以召开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为动力,全面推进平邑县妇女工作
召开平邑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是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广大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以昂扬的精神状态、饱满的政治热情,奋发进取,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贡献力量。各级妇女组织要大力推进自身建设和改革,充分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妇女群众的利益,表达广大妇女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求实创新,拼搏奉献,促进妇女事业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平邑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代表登记表、执委候选人登记表一律用A4纸张打印,一式二份,务于2006年8月20日前报县妇联,代表和执委候选人要同时出具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部门证明材料。
  四、县妇代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平邑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乡镇代表名额分配表
2、平邑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县直代表名额分配表
3、平邑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平邑县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登记表


       平邑县妇联
       200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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