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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创城工作任务,制定文明社区建设指标责任分工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仕江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 王 霞 县人大副主任 刘玉山 县政府副县长 赵景元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经济开发区、平邑镇、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督导组 组 长:李俊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金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康 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翠琳 县文体局副局长 谢洪泉 县民政局副局长 三、责任目标与分工 (一)社区工作机制方面 1、责任目标:建立健全文明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办事机构,负责对文明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有驻地单位参加的共建组织,并能充分发挥作用;有明确的建设目标、计划和具体保障措施,有评估表彰制度和奖励措施;建设资金得到保障,“软件”、“硬件”建设同步发展。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组织部 李俊超 民政局 段洪金 平邑镇 张 鑫 2、责任目标: 树立大文明理念,凡属精神文明建设范畴的内容,一律纳入文明社区建设活动中,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抓好落实。 创建浓厚氛围,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社区内设立宣传橱窗、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警示牌等,社区居民积极参加各项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精神文明创建氛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宣传部 王兆进 平邑镇 张 鑫 3 、责任目标:建立文明社区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目标管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文明社区建设档案,并有专人管理,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整合资源,社区党团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直选参选率≥80%,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和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社区流动党员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组织部 李俊超 档案局 陈山坤 平邑镇 张 鑫 4、责任目标:建立完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服务网点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人员做到培训上岗、挂牌服务,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服务功能完善,居民生活方便;大力开发第三产业,积极开办教育、文化、法律、卫生、就业、家政等多方面的服务项目,让群众安居乐业。社区要具备最基本的服务项目,如托儿所、幼儿园、便民食堂、便民商店、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厕所等;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孤寡老人、军烈属、下岗失业人员、特困居民的日常生活,失学子女的上学困难得到较好的解决,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对外来暂住人口提供生活、工作方面的便利的社会化服务。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组织部 李俊超 民政局 段洪金 平邑镇 张 鑫 (二)社区教育和公共服务体系方面 1、责任目标:建立完善社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重视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建有文化室、图书室、音乐室、棋牌室、健身室、展览室等,有文化活动场所和体育健身路径,有一定数量的报刊、图书、文化体育活动器材,并充分利用共建单位、辖区单位文体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建有市民学校、科普学校、党员活动室等教育阵地,教学制度完善。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宣传部 王兆进 文化局 宋玉田 平邑镇 张 鑫 2、责任目标: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要建立卫生服务中心(站),并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卫生局 蒋华民 平邑镇 张 鑫 3、责任目标: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物业管理、供水、供电、供气和急病救护等各类服务实行有偿或无偿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公开,服务周到及时。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平邑镇 张 鑫 4、责任目标: 健全完善社区教育机构、制度,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骨干队伍,社区教育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社区思想教育工作计划落实,形势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民主法制、科普知识等教育扎实有效;主要街道和居民小区建有宣传阅报栏,科普画廊,定期安排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普宣传内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开展经常性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居民自觉遵守《市民守则》、《文明公约》规范。社区内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相友爱、文明和谐、人际关系良好。开展“三讲一树”活动,倡导文明言行和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各种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 建立社区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机制,健全组织机构,经常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先进典型,重视示范引导,组织他们参与社区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教育局 曹士民 团县委 宋晓莉 县妇联 林清兰 计生局 姚友海 科 协 陈继中 (三)社区综合治理方面 1、责任目标:各类规范居民行为的规章制度健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治安教育活动,群众踊跃参与,法制观念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或人员。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政法委 彭进平 公安局 蔡纯良 司法局 毛 春 2、责任目标: 建立社区警务室,进驻社区民警,配备设施,制定社区民警值班等相关制度及工作档案,设置消防平面图,防治重大刑事案件和其他重大事故或案件发生。 居住小区有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室,有保安人员,并配备保安器材,健全制度和巡逻记录;不封闭小区要有巡逻力量覆盖和巡逻记录;新建社区(1998年以后建的商品住宅)要安装楼宇电控防盗装置,建筑消防设施符合标准,有符合要求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老式住宅(1998年以前建的商品住宅)的消防、防盗设施、制度符合消防、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要求,楼道没有被占用,防止偷盗、火灾及其他事故的发生,居民群众对社区治安环境满意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安局 蔡纯良 3、责任目标:社区内帮教措施,活动开展经常,努力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和失足青少年的教育转化,调解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及时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矛盾,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司法局 毛 春 4、责任目标:积极开展“平安社区”建设,居民对创建平安社区活动知晓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政法委 彭进平 5、责任目标: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实现达标。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妇联 林清兰 计生局 姚友海 6、责任目标:对外来人口和私房出租户实行规范管理,对暂(寄)住人口的登记、发证率达100%;对人员活动情况做到底数清、不失控。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安局 蔡纯良 7、责任目标:为孤寡老人安装呼叫救助系统设备(社区查看救助系统安装情况),提供孤寡老人呼叫救助和监护系统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民政局 段洪金 (四)社区环境整治方面 责任目标:居民区规划合理,建筑美观,主要区域有雕塑或建筑小品,户外广告及宣传品内容健康,制作精美,并定期维修、更新; 社区内道路有条件的要全部硬化,达到路面平整、清洁畅通;环卫、交通、照明等设施、装置整洁完好,布局合理;居民区内的街巷、庭院、楼道、绿地、墙面及各种公共设施整洁、美观;检查、督促、奖评制度健全; 重视环境、生态和资源保护,环境质量良好。社区内无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污染; 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广泛开展,卫生制度健全,单位、居民“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四害”防治措施有力,垃圾清理定人定时定点,沟渠通畅不积水,无卫生死角。社区内商业服务网点和从业人员卫生达标; 社区内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和随地大小便等不良现象;宠物管理规范,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及其他动物现象;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新建住宅区绿地率大于35%,旧城改造区绿地率大于30%,旧城区垂直绿化,见缝插绿,小区无占绿、侵绿现象;公共绿地植物种类丰富多样,乔、灌、花、草配套结合,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卫生局 蒋华民 环保局 李兴平 执法局 杜忠会 平邑镇 张 鑫 (五)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方面 1、责任目标: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积极开展文明和谐楼院、文明和谐家庭、文明和谐小区、绿色社区、平安社区、文明户和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形成争当先进争创文明的良好风气。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宣传部 王兆进 政法委 闫 博 县妇联 林清兰 平邑镇 张 鑫 2、责任目标:开展社区义工服务活动,建立各种为民服务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美化环境、帮困助弱、社会安全、法律咨询、文化娱乐等便民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团县委 宋晓莉 县妇联 林清兰 3、责任目标:建立社区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注册登记制度并搞好培训;建有各类群众性业余文化体育团体,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文化体育、科技活动,每年较大规模的文化科普活动不少于4次。 广泛开展“科教、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活动,居民对“四进社区”的知晓率达90%以上。 社区内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文化娱乐场所和电子游戏室管理有序,扫黄打非任务落实,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宣传部 王兆进 文化局 宋玉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