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城责任单位: 3月7日,创城工作会议已对各项任务指标进行了分解,并对有关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为全面了解情况,加快工作进度,请各创城责任单位就所负责任务指标的进展情况写出自查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5日前报送县创城办。自查报告内容包括: 一、是否成立创城组织机构,是否根据本单位的任务指标制定了实施方案或办法;若已成立机构并制定了方案,需将原件与自查报告一并报送。 二、根据平邑县《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的测评要求及所分解的任务指标,列举已完成的任务,未完成的任务以及未完成任务的原因、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时间。 1、需提报的书面档案是否已准备齐全、是否符合测评要求; 2、实地考察任务指标是否完成,现场准备是否已达到标准,是否有缺项或不完善的地方; 3、是否已按要求组织了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 三、各单位是否开展了文明创建活动。 四、各单位“门前五包”、宣传氛围、标语及文明用语牌设置是否到位。 实地考察任务指标的现场准备是否已达到标准、是否有缺项或不完善的地方; 是否已按要求组织了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