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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第二十八期


创城 
2008-06-08


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县法院四措并举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为积极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档次,县法院四项措施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
         成立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了责任分工,要求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制定了《县法院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积极开展争创文明行业活动
         开展了开门征求意见活动。院党组分成四个组分赴县直部门和乡镇,走访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就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法庭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座谈,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予以整改。开展了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院党组抽调审委会委员、各业务庭庭长和资深法官与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组成庭审观摩团,进行庭审观摩,庭后观摩团成员进行认真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合议庭,以便合议庭及时采纳,进一步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4月2日,以引导干警“换位思考”为重点,开展一次 “假如我是当事人”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司法水平。开展创建“零投诉单位”、“零投诉法官”活动。以人民满意为目标,通过接待群众来访、设立举报电话、建立院长信箱、查阅有关卷宗、走访有关单位、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查找干警工作中的不足,据此制定了创建“零投诉单位”、“零投诉法官”活动意见,并予以落实和实施。
        三是狠抓审判工作
        抓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抓民事审判,建立和谐社会。多渠道、多方面弘扬家庭美德,使他们和睦相处,共建文明家庭,争做文明市民。抓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大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今年1-4月份共受理非诉执行案件392件,执结167件,为创建文明城市,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别是加大了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违法建筑物的拆除力度,对在公共场所乱搭乱建及占道经营的个体营业户,行政单位申请强制执行的,坚决予以执行,绝不姑息迁就,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抓涉诉信访案件的管理工作,落实司法为民。对近期信访案件进行了排查摸底,共排查出新老信访、上访案件15件18人,并根据案件的不同制定出具体的工作重点,每件案件落实到包案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每周调度一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抓城市净化工作,增强环境意识。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积极按照县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的要求,每天下午抽调部分干警到指定区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对路沿石以上的垃圾、杂草和污水沟进行清理,同时,对院里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整顿,经过干警的一致努力,县城环境卫生有了很大的改观。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干警深入厂矿、社区、学校、街头等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完善承包合同,进行判后答疑等。按照《平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院内立案大厅、审判庭门口、院墙外等处张贴了文明宣传标语,并动员全院干警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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