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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第二十七期


创城  
2008-04-30

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县法院四措并举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为积极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档次,县法院四项措施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
成立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责任分工,要求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制定了《县法院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积极开展争创文明行业活动
开展了开门征求意见活动。院党组分成四个组分赴各县直乡镇部门,走访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以及有关部门,并就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法庭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座谈,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我院在审判执行工作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予以整改。开展了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院党组抽调审委会委员、各业务庭庭长和资深法官与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组成庭审观摩团,根据每天排出开庭的时间安排和案件性质,随机抽选出要观摩的合议庭进行庭审观摩,庭后观摩团成员进行认真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合议庭,以便合议庭及时采纳,进一步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开展一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以抓法律文书统一制作式样为契机,从各业务庭抽调1名副庭长成立了法律文书评选小组,对我院1-4份以来的所结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认真评选,共选出优秀法律文书22份,最差法律文书2份,作出相应的评语后在二楼大厅内张贴展示,供全体干警借鉴和学习,以提高干警的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开展院长、庭长集中示范接访活动。为规范接访行为,完善接访工作方法,3月28日,院长组织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信访专职人员进行集中接访,院长对来访群众逐一进行了接待,对其提出的问题也进行了认真的答复,接访后又组织大家认真总结接访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如何解决突发事件等,进一步提高了干的接访水平。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4月2日,以引导干警“换位思考”为重点,拟开展一次 “假如我是当事人”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要求以各庭室科队为单位开展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报政治处,由政治处汇总后制定出下一步讨论提纲和要达到的目标要求,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司法水平。开展创建“零投诉单位”、“零投诉法官”活动。以人民满意为目标,通过接待群众来访、设立举报电话、建立院长信箱、查阅有关卷宗、走访有关单位、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查找干警工作中的不足,据此制定了创建“零投诉单位”、“零投诉法官”活动意见,并予以落实和实施。
         三是狠抓审判工作
抓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惩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打击盗窃、伤害等多发性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他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抓民事审判,建立和谐社会。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赡养、抚(扶)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及老人的合法权益。专门成立了少年合议庭和维权合议庭,利用庭审、庭后给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调解工作,不断化解家庭纠纷,多渠道、多方面弘扬家庭美德,使他们和睦相处,共建文明家庭,争做文明市民。抓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创建文明城市。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执行管理体制,加大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今年1-4月份共受理非诉执行案件392件,执结167件,为创建文明城市,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别是加大了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违法建筑物的拆除力度,对在公共场所乱搭乱建及占道经营的个体营业户,行政单位申请强制执行的,坚决予以执行,绝不姑息迁就,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抓涉诉信访案件的管理工作,落实司法为民。为维护社会安定,减少当事人反复申诉、越级上访,专门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科、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领导小组,对近期信访、申诉、上访的有关案件及当事人逐一进行了排查摸底,共排查出新老信访、上访案件15件18人,并根据案件的不同制定出具体的工作重点,每件案件落实到包案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每周调度一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做到接访及时、处理认真、控制得力,使矛盾化解在最低层,使信访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轨道。抓城市净化工作,增强环境意识。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积极按照县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的要求,每天下午抽调部分干警到指定区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对路沿石以上的垃圾、杂草和污水沟进行清理,同时,对院里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整顿,经过干警的一致努力,县城环境卫生有了很大的改观。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干警深入厂矿、社区、学校、街头等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完善承包合同,进行判后答疑等。按照《平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院内立案大厅、审判庭门口、院墙外等处张贴了文明宣传标语,并动员全院干警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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