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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第二十一期


创城 
2008-04-25

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创城工作无小事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多是些小事情。然而,小事情如果做不好,就会导致大目标的无法实现。从这一角度来看,创城无小事。
        文明城市是由一个个实实在在的细节组成。细节构成了城市的肌体,彰显着城市的风貌。城市的文明就浓缩在各种细节之中,量的积累演变为质的飞跃,文明的城市就在这些细节的累加过程中形成。莫看文明多小事,细微之处见精神。正是这些日常生活中微不足道的小事,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折射出整座城市、整个社会的文明状况和文明程度。一些人所谓的“不拘小节”,实际上正是道德缺失、修养欠佳的直接体现。“不拘小节”的人多了,整座城市、整个社会的风气也就可想而知。创建文明城市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的事,而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
         据了解,在文明城市的检查评比中,有这样一个办法。考核组将派出专人任选城市的某一个十字路口,监测一个时间段,看有没有市民闯红灯,闯红灯的次数是多少,以此作为考核的评价数据之一。由此可见,任何个人的不文明言行,都有可能使整个创城活动受损。创城,就体现在你我的一言一行当中。记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两句口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如今提倡,仍有必要。我们应将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化、细致化,分别找出人们熟视无睹的工作陋习、行车陋习、行路陋习、公共场所陋习、居家陋习等等,使创建活动逐步向基层辐射,向小区辐射,向楼道辐射,向家庭辐射,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共建文明。同时,每个市民都应躬身自省:自己还有什么不文明言行?找到了问题,就马上改正。从一句话、一个行动、一种现象做起,逐步把自己的言行规范到文明的坐标上。自律的同时,还要勇于监督他人。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中,只要发现有不文明言行,都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只要每一个市民在文明言行上迈出了一小步,那么我们的城市文明就能向前迈出一大步;只要人人都争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那么我们就能共建一个更加文明、更加美丽的新平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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