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局级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和市以上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我县在推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通了平邑公众信息网,规划了科学合理的全县网上办公平台建设方案。但是,由于我县电子政务建设基础条件较差,一些部门和单位对电子政务重视程度不够,分割建设、重复建设的问题依然存在,信息资源仍处于分散、封闭和无序管理状态,政务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和公开,这些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县电子政务的发展。为此,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务专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字〔2004〕47号)要求,需要对全县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以规范电子政务建设秩序,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电子政务健康有序发展和政务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我县今后电子政务建设任务
平邑公众信息网作为我县唯一的综合性门户网站,发布了大量有关平邑的基础信息、政策法规文件、政务信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引资项目信息,成为对外展示平邑的重要窗口;设立了个人办事、企业办事、透视政府、公众监督等栏目,对于服务便民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建设高效政府、阳光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公众信息网站的技术含量、版面设计、栏目设置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亟待全面改版;现行的政府办公方式,已不能适应政府优质高效运行节奏的需要。实行高效率、高协同性的网上办公方式势在必行。为此,按照我县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需要建设基于互联网的集网上办公和网上信息发布为一体的协同办公系统。该系统建成后,可以实现包括乡镇在内的全县党政群机关网上办公,原有的公众信息网改版后整合到该系统中,作为互联网上的外部信息浏览和互动平台。内部网上办公产生的需要公布的信息可以同时发布到外部公众信息网,外部公众信息网上采集的提交办理、反馈意见等内容可以同步内部办公平台办理。
二、整合现有网络资源,规范县内财政拨款单位互联网站和办公网络建设
为了有效地避免分散重复建设带来的管理水平低、安全性差等方面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决定整合全县网络信息资源,同打“平邑”牌,提升我县的网络品牌和形象。县内各财政拨款单位今后都必须利用县政府的协同平台开设各自的子网站(包括招商、商贸、旅游等专业子网站)。全部接入县政府统一建设的网络办公平台,在实现网上办公的同时,利用这个平台将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发布到各自的互联网网站上。不允许购买网站硬件设备或者租用空间和申请独立域名建设互联网网站,不允许进行办公网络硬件建设和购买通用办公软件,专用软件也要安装到县政府中心机房设备上。非财政拨款的企业事业单位,也要尽量借助政府公益性网站使用成本低、可信度高的优势,在平邑门户网站上开设自己的子网站。
已经注册独立域名并开通的网站要尽快移植到县公众信息网上来,原网站要求在年底前关停。
三、严格审批制度,规范网络建设秩序与管理
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由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县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网管中心,代表县政府行使全县信息化的规划、管理、协调、运作等职能,负责全县信息资源的整合及电子政务建设。县内财政拨款单位的互联网网站和办公网络建设方案必须由县网管中心审查批准后,按全县统一规划进行建设,严禁各自为政、分散建设和自成体系。财政部门要实行扎口管理,不再列支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资金,所有信息化建设资金由县里统一支出。确需安排的,由县网管中心提出网络或网站建设方案,县采购中心、网管中心和相关使用单位共同建设。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违反本通知精神,擅自新建或投资更新改建办公网、互联网站的,一经发现即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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