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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维生参加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电视会议


 
2006-10-16
  5月18日,在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电视会议后,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维生根据省、市部署,就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整合资源,规范县内财政拨款单位互联网站和办公网络建设。县内各财政拨款单位今后都必须利用县政府的协同平台开设各自的子网站(包括招商、商贸、旅游等专业子网站),全部接入县政府统一建设的网络办公平台,在实现网上办公的同时,利用这个平台将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发布到各自的互联网网站上。不允许购买网站硬件设备或者租用空间和申请独立域名建设互联网网站,不允许进行办公网络硬件建设和购买通用办公软件,专用软件也要安装到县政府中心机房设备上。非财政拨款的企业事业单位,也要借助政府公益性网站使用成本低、可信度高的优势,在平邑门户网站上开设自己的子网站。已经注册独立域名并开通的网站要尽快移植到县公众信息网上来,原网站要在年底前关停。
  (二)严格审批制度,规范网络建设秩序与管理。各单位各部门的互联网网站和办公网络建设方案必须由县网管中心审查批准后,按全县统一规划进行建设,严禁各自为政、分散建设和自成体系。财政部门要实行扎口管理,不再列支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资金,所有信息化建设资金由县里统一支出。确需安排的,由县网管中心提出网络或网站建设方案,县采购中心、网管中心和相关使用单位共同建设。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要求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对违反《通知》精神,擅自新建或投资更新改建办公网、互联网站的,一经发现即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明确职责,完善网络运行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关心过问工作开展情况,要明确一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这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采集、编写,单位负责人要做好上报信息的审核工作;要及时处理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办理要求及时回复,决不允许“收了不理,理了不复”和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县网管中心要及时梳理群众来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推动“县长信箱”栏目建设,办公室督查科要加强对单位办理回复情况的督查,定期进行通报。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在网上公开公布本单位的职责、职能,内部科室设置,办事程序,执法监督电话和联系信箱,方便群众咨询投诉,提高办事效率。至今没有公开公布以上内容的单位和部门,要抓紧整理归纳有关的资料报送县网络管理中心,以便进行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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