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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邑县创建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09-01

 

平政办发[2008]98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创建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蒙山管委会、科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创建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平邑县创建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

 

为推动我县信息化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快信息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建设标准

(一)信息化示范县建设标准

1.电子政务建设。建成覆盖全县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政府的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网络覆盖率100%;具备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接入平台以及发展规划、IP地址分配使用规划;全县70%以上部门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网上交互式办公、公文发送以及流转,实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2.网站建设。建成县--村一体的网站系统,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建站率达到100%,行政村建站率达到70%,中小企业宽带接入率及建站率达到90%以上。所有已建网站具备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网站进行维护、信息更新并对信息更新进行记录。

3.宽带入户率。县城驻地居民宽带户均普及率不低于40%,农村家庭用户宽带接入率不低于5%

4.平安互助网。村级平安互助网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二)信息化示范乡(镇)建设标准

1.电子政务建设。建成覆盖全镇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政府的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网络覆盖率100%;具有电子政务网络发展规划、IP地址分配使用规划; 70%以上部门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网上交互式办公,实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2.网站建设。建成乡村一体的网站系统,乡镇政府建站率达到100%,行政村建站率达到70%,中小企业宽带接入率及建站率达到90%以上;网站具备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网站进行维护、信息更新并对信息更新进行记录。

3.宽带入户率。农村家庭宽带接入率达到10%

4.村级平安互助网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三)信息化示范村(居)建设标准

1.完成村级网站建设,具备网站相关管理人员。

2.完成平安互助网建设。

3.家庭宽带接入率12%以上。

     二、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创建活动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全县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8月)

县、乡、村层层召开县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部署工作任务,采取各种有效形势进行宣传发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创建示范县、乡()、村()的积极性。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8年9月-12月)

按照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的建设标准要求,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网通公司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主力军,负责为信息化创建工作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网站建设、办公自动化、宽带接入等软硬件安装调试、加大基础传输网络建设等工作,相关部门要搞好配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现场检查、召开会议、发放简报等形式,及时总结信息化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月-2月)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居)创建活动进行初查,并于1月底之前把符合示范乡(镇)、村(居)信息化建设标准的单位名单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月中旬以前,将对我县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创建情况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对确定的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进行表彰奖励

三、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创建活动有关政策

(一)县域信息化建设扶持政策

1. 县里提供县—乡镇协同办公软件, 2008年底前完成安装、调试以及培训工作;对已经安装使用办公软件的单位、部门,逐步进行整合。

2.县里对协同办公软件免费培训、免费升级、免费维护;对于暂时没有网站专、兼职维护人员的单位,由县里提供网站维护服务。

3.县政府有关部门涉及信息化建设的项目、资金、技术服务等,优先投向参加创建活动的乡(镇)、村(居)。

 (二)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奖励政策

1.信息化示范县,奖励价值10万元信息化产品(电脑、宽带上网产品),并组织两名信息化优秀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2.信息化示范乡(),奖励价值2万元信息化产品(电脑3+一次性宽带接入费3+一年宽带网络使用费3户)。

3.信息化示范村(居),奖励价值5000元信息化产品(电脑1+一次性宽带接入费1+一年宽带网络使用费1户)。

附件一、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二、信息化示范县、乡(镇)、村(居)创建工作配档表

 

 

 

 

 

 

 

 

 

 

 

 

 

 

 

 

 

 

主题词信息化  示范县  创建  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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