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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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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4
平政办发[2005]37号


平邑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局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各规模以上企业:
  为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促指导,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李 伟 县长助理
  副 组 长: 冯青松 县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孙腾霄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局局长
       李金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金才 平邑镇副镇长
       王乃平 商城管委会副主任
       王凤英 县交通局副局长
       曹庆东 县环境保护局工会主席
       韩其琛 县工商局副局长
       吴 刚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工作职责:对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在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对全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指导。抓好对各责任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和调度;
  2、负责对全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进行通报;
  3、整改意见已经研究确立,要负责组织督促落实到位。
  4、及时总结经验,培养推广好的典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路子和方法。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00五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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