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administrator
|
| 2005-07-04 |
平政办发[2005]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旅游开始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和物流运行大量增加,安全生产任务繁重。为此,省政府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和今天召开的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工作会议精神,一并传达贯彻落实,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原文 |
|
|
|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