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05]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局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各规模以上企业:
《平邑县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四月四日
平邑县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方案
测量标志是国家的重要基础性设施,长期以来,国家对此做了大量的投入,仅在我县境内就有重力点、三角点、水准点、导线点、GPS点等永久性测量标志130余座。它们在全县的经济建设中特别是道路、城建、旅游、水利、土地、农业、矿山及其他工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自然的侵蚀和人为的破坏,这些测量标志有的已经毁损,有的已经灭失,给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测量标志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决定对全县测量标志进行全面普查,彻底摸清测量标志的现状,制定今后的管理维护措施,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为切实把普查工作落到实处,特指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测量标志的管理工作,调整充实了全县测量标志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国土资源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测绘标志普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这次普查任务。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协助国土资源局开展工作,确保测绘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普查的范围、内容以及要求
(一)普查的范围
全县所有国家点和自建点,全部纳入此次普查范围。普查的重点为四等以上三角点、水准点、GPS点、天文点、重力点等永久性测量标志。工作目标是摸清测量标志现状,在1999年测量标志普查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完善测量标志档案,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普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普查工作按照省测绘局制定的《测量标志普查技术规程》执行。普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搜集已有的资料,在有关部门、标志保管人员的配合下,确定标志点位,检查标志现状;提出受损标志的处理意见;实地填写测量标志登记表,重新绘制点之记;重新办理委托保管手续,颁发《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及《测量标志管护合同》,进行保护测量标志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管理档案;进行一般性标志维护,制定标志维修计划等。
2、普查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
①三角点(GPS点)检查情况登记表
水准点检查情况登记表
②三角点(GPS点)点之记
水准点点之记
③测量标志登记表
水准测量标志登记表
④标志测量委托保管书
⑤测量标志委托保管证
⑥标志现场照片
⑦测量标志普查登记表(Excel电子文档)
⑧测量标志分布图(一式一份)
三、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从2005年 3 月底开始到2005年5月底结束。3月份制定普查方案,落实经费,编报计划,对各标志点进行摸底。4月份实地普查各类标志点,5月中旬完成全县测量标志普查任务。
四、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普查工作以乡镇为单元依次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指派专人负责协同普查并负责联络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开展工作,特别是要把本单位自建的各类测量标志的详细技术数据提供给出来。普查结束后,各乡镇土地所要落实测绘管理职能,担负起乡镇测绘行政管理的职责。
2、要加大测量标志保护维护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测量标志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3、要充分利用这次普查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在城乡各地,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广泛深入地宣传测量标志的重要作用和保护意义,及时对毁标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测量标志的自觉性,努力营造一种“保护测量标志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4、要结合此次普查,加强对破坏测量标志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办法》,对破坏测量标志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附:平邑县测量标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平邑县测量标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中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志平 县武装部副部长
李 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方祥德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葛宪法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宗海 县建设局副局长
常存伟 县法制局副局长
安学生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 华 县农业局副局长
宋继先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文成 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向先 蒙山管委会副主任
东野广瑞 县旅游局副局长
郭新华 县地震局副局长
王德竹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杜忠会 平邑镇镇长
王文军 仲村镇镇长
王剑锋 武台镇镇长
赵仁锋 保太镇镇长
孙 谦 柏林镇镇长
王 忠 卞桥镇镇长
燕 峰 资邱乡乡长
孙令杰 地方镇镇长
杨路迎 铜石镇镇长
宋 健 温水镇镇长
张兰武 流峪镇镇长
沙振宵 郑城镇镇长
孟凡民 临涧镇镇长
华 强 魏庄乡乡长
王 锋 白彦镇镇长
张家荣 丰阳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方祥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德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O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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