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04]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团中央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将风吧专项整治工作延长到2004年12月31日。对此省、市也做了相应部署。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县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4年3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临沂市文化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面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04]34号文),据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平邑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目前的形势不容乐观,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掀起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高潮。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上级和我县关于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订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真正实效,实现网吧经营秩序的全面好
二、突出重点,增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意见》的部署和要求,总结前段专项整治的经验,加强农村地区网吧管理,继续以查处风吧接纳未成年人,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加强风吧消防安全隐患和治安管理、加强互联网接入服务管理等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立健全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网吧管理长效机制是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网吧良好经营秩序的基础条件。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意见》的各项部署。保证网吧管理所需经费,将网吧管理所必需的日常经费、计算机监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现有网吧,有关部门依法为其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同有网吧,通过推进网吧连锁经营,促进网吧向连锁化、品牌化、主题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四、量化考核,确保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落实网吧专项整台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要在前段整治的基础上,将网吧专项整治的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推行量化考核,确保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要按照临文函[2004]55号文件的要求,继续做好迎接国家、省、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