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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主要公路沿线和城镇主要出入口两侧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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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2
平政办发[2003]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县主要交通干道和城镇主要出入口道路两侧城镇建设的档次和品位,改善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的环境面貌,根据国家、省关于建设交通主干道绿色通道的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控制主要公路沿线和城市主要出入口侧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03]115号)精神,结合我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现就控制全县主要公路和城镇主要出入口两侧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城镇主要道路出入口(含过境高速公路出入口,下同)两侧的建设严格进行控制。
  二、县城至东阳高速公路出入口、日东高速蒙山出入口,县城各主要出入口两侧控制范围为500米;327国道,汶泗路、新枣路、博徐路、岚济路等省道两侧为200米;平九路、铜红路、地庞路等县乡主要道路两侧为100米。
  三、凡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穿过城镇、村庄控制区范围的所有建设必须按照城镇规划或村庄规划实施。控制区范围内的其他路段,已有规划的,要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没有规划的,一律不再安排新的建设项目。对私自侵占土地、私自买卖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严厉进行查处。
  四、对控制区范围内的景观、容貌进行综合整治。控制区内现有违法建设一律限期拆除。控制区内道路两侧城镇的现有建设,按照城镇综合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实施综合整治。村庄要以治理脏、乱、差为主。控制区范围内的各种废弃机井、电力电讯杆线、温室大棚和砖厂、石灰窑、采石场、坑塘等要一律清除或填平后复垦,腾空的土地,逐步实施绿化美化。
  五、加强控制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县城和各乡镇主要道路出入口,都要编制好绿化专项规划,按专项规划进行绿化、美化。其他地段,高速公路两侧按150米,国道两侧按100米,省道两侧按50米的范围实施绿化工程,今冬明春完成绿化任务。
 六、穿越县城主要公路沿线和县城主要出入口两侧的综合整治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穿越各乡镇主要公路沿线和乡镇主要出入口两侧的综合整治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建设局要会同交通、林业、土地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在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的基础上,实施好绿化工程,搞好综合整治工作。明年4月份,要完成县城及各乡镇综合整治工作,并将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县政府将组织进行检查,对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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