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03]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临沂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决定》([2003]22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县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为顺利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上划期间人员稳定、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国有资产不流失,特成立上划领导小组:
组 长:李献荣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邱春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蒋华民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高彦坤 县财政局局长
王秀茹 县人事局局长
李汝学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王立学 县审计局局长
武玉成 县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华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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