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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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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4
平政发[2005]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局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各规模以上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4]2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4]95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05]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县是一个人口和地域大县,地处中国东部规模最大、新构造活动最强的郯庐断裂带西侧,蒙山、苍尼(白彦)、上五井、郑甘、燕甘、汶泗六条断裂带贯穿我县,境内地震地质构造极为复杂,历史上发生的郯城8.5级大地震距我县较近;1995年苍山发生了5.2级破坏性地震,给我县部分群众造成了一定的恐慌,特别是有的在校学生,紧急情况下拥挤、跳楼,致使多人受伤。2005年4月12日在费县与苍山交界处又连续发生了三次有感地震和十几次余震,地震活动频繁,我县均处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地震基本烈度7度)以上的区域;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县已被列入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全省地震重点防御区。因此,我们面临的防震减灾形势十分严峻,防震减灾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积极落实防震减灾措施,防震减灾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现状仍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存在着地震监测能力较弱、预报水平较低、城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不到位、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不强、应急措施不够和应急能力不强等薄弱环节和问题。目前,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具有重大价值和影响的工程设施及生命线工程遍布全县,农村民居普遍不设防,一旦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其损失将极为严重。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要求,高效率工作,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明确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我县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完善管理体制,依靠科技、法制和全社会的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御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保障。
  防震减灾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全县基本具备综合防御基本烈度7度、相当于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全国县级先进水平。
  (一)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完成防震减灾“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要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加快地震监测网络建设步伐,彻底消除地震监测盲区。2010年,我县要建成一个强震台、一个测震台,完成测震台网接点工作;地震前兆骨干观测点由现在的7个增加到16个。地震台网建设、运行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且逐年增加,到2010年县财政补助经费要达到10万元。
  (二)重视和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完善群测群防骨干网络,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中的作用。到2010年我县要建立起测震、地下流体观测、地磁等群测骨干网络5—10个,达到观测环境良好、观测人员稳定、观测仪器逐步实现专业化、观测手段及观测资料科学可靠的目标要求。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规定,县、乡镇、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科普宣传网。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防震减灾管理技能。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制定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将群测群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地震部门要加强地震地质环境、地震活动特征和地震预报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研究,综合分析研究各种观测资料,对各种地震前兆异常现象作出及时、正确的分析判断。要强化震情观念,坚持震情会商制度,认真落实短临跟踪措施,密切注视震情发展趋势,提高震情会商分析水平,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短临预报。
  (三)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对地震灾害的全面防御能力。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断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切实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
  1、发展计划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备案项目时,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必须经过地震部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出具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意见,否则不予审批。
  2、地震部门和建设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建设项目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部门按照规定参与有关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3、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要与防震减灾专业规划相协调;要划定地震活动断层等不良地质条件“黑线”,在城市建设中予以合理避让。
  4、2010年前,完成我县辖区内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做好抗震加固,消除震灾隐患。对水库、大坝、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等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搞好各级各类学校建筑设施的抗震性能鉴定,加强危房、旧房改造的监督管理。
  5、2015年前,完成县城城区地震活断层探测、地震危险性评价、地震小区规划和震害预测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的抗震设防依据。
  6、搞好农村民居工程的抗震设防。建设、科技、地震部门要积极研究设计各种不同户型结构、不同类型的既符合抗震性能要求,又符合农村实际的民居建筑,培训农村建筑工匠,从技术上提供必要的条件。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一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全面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防灾能力。
  (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搞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是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重要工作。地震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要立足于有震、大震,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应急救援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尽快修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调整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一指挥,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应急体系。要组建一支由地震、民政、卫生、公安消防、财政、供电、通讯、供水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平战结合”的多功能地震灾害救援队,平时以“火灾、气象灾害”救援为主,一旦地震灾害发生,能够迅速组织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财政部门要拿出适当经费保障“地震灾害救援队”技术培训和必要的设备购置需要;民政部门要适当储备部分抢险救灾物资,做好应急物品储备工作;建设、规划部门要结合建设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设置必要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还要积极推进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救助力量。要充分发挥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作用,配备必要的地震应急交通工具和通讯专用设备,进一步完善指挥中心的设施和功能,确保紧急情况下达到包括指挥、通讯、辅助决策、综合信息数据库、灾情速报在内的应急指挥系统的综合应用效能,做到信息畅通、决策科学、反应迅速、处置有力、有序高效。
  (五)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明确抗震设防各个管理环节的执法主体和工作程序,严格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在深入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法管理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严格依法管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搞好依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坚决纠正不按规定设防的现象。依法保护好地震监测环境,及时处理干扰和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的行为。严格按规定发布地震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应急避险、抗震救灾和震后趋势判定等信息及预警信息,同时也要注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及社会不安定因素。
  (六)坚持不懈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以青少年为重点,大力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建立长效防震减灾宣传机制。要继续巩固提高现有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教育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不断扩大科普范围。地震、新闻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效果。
  三、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把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强地震机构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管理机构。对地震基层单位工作者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爱护,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做好监督检查。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防震减灾工作的合力,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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