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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维权 我规范 懂法守法一家亲 《劳动合同法》促企业劳动关系更和谐


平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胡芳
2008-06-24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有没有变化?我的工资单里明显有变动了,但不知那样的算法对不对?”日前,某公司的员工就加班费的计算等问题,向县劳动部门进行了咨询。
      劳动者期盼已久的《劳动合同法》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半年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的劳动者咨询电话比往常多了近1/3,一些平时只顾低头干活的工人也走进县劳动部门的办公室,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咨询中,有许多问题都涉及到法定节假日放假时劳动者应如何保障自己休假的权利等内容。
      在劳动者纷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企业也在积极行动,认真研读《劳动合同法》。许多企业的老总、劳资干部、工会主席等都主动捧起了《劳动合同法》,并在企业内部展开清查,统一规范劳动合同文本。他们还到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工资档案科,对企业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专门“评审”,以确保在用工时能考虑得更周到,做得更规范。一些刚起步的企业,更是主动要求劳动部门帮他们搭桥牵线,到管理比较规范和成熟的同类企业取经。企业主们表示,要把劳动用工管理这块内容重视起来,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规范化管理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此特别提醒,《劳动合同法》对职工权益的维护已经变得更为具体,作为用人单位一方面应该完善自己内部的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另一方面更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善待职工,与职工一起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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