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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招数多效果好


平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赵金伟
2008-06-20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平邑,平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不断加强和创新调解工作,探索出了做好调解工作的有效方法。
        一是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争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也力争调解;
        二是建立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以基层为主的三级调解工作网络,深入用人单位,从劳动争议源头入手,通过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知法、守法意识,明晰劳动关系,排查纠纷隐患,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三是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志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由劳动仲裁调解、基层机构调解、当事人委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后劳动仲裁调解协议确认等调解模式,把调解工作贯穿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由此既实现了调解结案率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率高的良好局面,又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负担,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
        截止到目前,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3起,涉及职工98人,集体争议案件7起,涉及职工58人,案外调解12起,仲裁调解26起,仲裁裁决9起,其他方式3起,涉案标的额达241.3万余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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