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要闻 > 部门信息 > 城管执法局 > 详细信息

违规拒不处理 聪明反被聪明误


执法局 张卫东
2008-06-07
  近日,市民赵某因占压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被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其车辆依法予以锁定,现场执法人员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赵某误认为执法人员锁定的车辆到了下班时间肯定会打开,为躲避处罚赵某不听从执法人员的劝诫,偷偷溜走,并且多日无音讯,但县执法局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方面积极联络当事人,另一方面派出专人昼夜对其车辆进行看护,但当事人始终拒不露面。
  由于当事人拒不配合,县执法局经研究认为赵某违章占道停车且拒不处理致使该案件性质已经改变为占用城市道路作为停车场,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赵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并依法提请法院对赵某的箱式货车进行证据保全,执法人员于6月4日将处罚决定通过公告的形式告知赵某。赵某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6月5日来到县执法局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他说“当初为逃避处罚而自以为是的耍了一个小聪明,没想到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本想逃避处罚,却使事情变得更加严重了,我现在是追悔莫及,经过此次教训以后我一定服从管理,规范停车……”,执法人员也不失时机的对赵某进行了耐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做了调查笔录,周某也当场表示自愿放弃听证权力,如数缴纳罚款。
  在此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规范停车,文明停车,为了让我们的县城交通秩序变得更加井然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 】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 2008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维护 鲁ICP备05027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