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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阳镇


   
2008-04-07

    书记公开信箱:fyzsj@py.gov.cn
    镇长公开信箱:fyzzz@py.gov.cn

 

党政班子领导分工情况

姓名

职务

职责分工

杜纪奇

党委书记、 人大主席

主持党委、人大全面工作,侧重工业、个体私营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

王立剑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杜纪奇同志抓党委工作,分管财税工作,侧重农业、小城镇建设、计划生育工作

郭增峰

党委副书记

分管组织、宣传、意识形态、政法、信访、安全稳定、统战、群团、党政办工作

谷纪果

人大主席

协助杜纪奇同志抓人大工作,分管计划生育工作

张者俊

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王立剑同志抓小城镇建设,协助郭增峰同志抓安全稳定工作,分管民政和农业经济工作

 

人武部长

主管武装工作,分管工业、招商引资工作

杜京义

组织委员

主管组织工作

 

宣统委员、副镇长

主管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文教卫生及工业工作

于恩富

副镇长

分管农业工作

尹士萍

副镇长

分管土地、乡建、环保工作







组织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党政办

 

4931008

财政所

邢慧

2995349

民政办

王中华

2995389

农经审计站

寇传明

 

乡建办

姚方俊

 

计生办

张德成

4931088

2995344

经贸招商办

张兆喜

2995385

信访办

 

 

水利站

赵新华

2995340

国土所

 

 

国税分局

 

4932509

工商所

吴殿堂

4931315

农电站

张者勇

4931166

信用社

 

4931178

文化站

 

2995384

兽医站

 

 

安监站

孙令金

2995342

农技站

岳振元

2995341

农机站

岳振元

 

统计站

 

2995341

中心校

裴怀玉

4931196

司法所

欧阳连杰

 

卫生院

赵吉杰

4931779

地税分局

王存友

4931687

派出所

贾永春

4883520

邮政支局

 

4931004

网通公司

刘传彬

4931000


镇机关站所主要职能

  党政办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分析来自上下、左右、内外的各种情况,为镇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2、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
  3、负责镇党委会、镇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镇党委政府专题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及其他政务活动的准备工作。
  4、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村对镇党委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镇党委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
  5、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或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或意见,报镇党委政府领导决定;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镇党委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6、负责上级文电的收发,做好办公室文印、印章管理、文书立卷归档、机要管理、文书传输工作。
  7、做好接待服务、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后勤工作、领导及机关服务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上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
  2、贯彻执行上级对镇财政管理制度,制定镇财政管理实施办法。
  3、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
  4、制定镇财政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预算的措施。
  5、统筹管理镇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和调度。
  6、负责财政周转金的使用和监督。
  7、负责监督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8、负责镇公有资产的管理。
  9、负责财政信息的收集和财政宣传工作。
  10、承办镇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经审计站
  1、负责全镇的农村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积极搞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依法维护集体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2、负责全镇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负责全镇的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合同的签订、鉴证和合同纠纷调处,依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4、负责全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活动的协调指导和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全镇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监管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民政办
  1、负责做好本辖区民政优抚对象的管理与稳定工作。
  2、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本辖区城居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申报,做好敬老院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5、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物资。
  6、负责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7、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乡建办公室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第116号令《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认真制定小城镇规划和新农村规划。
  3、贯彻落实农村宅基地选址规划工作。
  计生办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镇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镇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村和各相关部门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全镇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3、组织计划生育工作及有关人口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4、组织指导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5、负责全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负责全镇病残儿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6、制定全镇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7、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8、管理指导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9、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贸招商办
  1、负责开展全镇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全镇的对外招商活动;协调和处理招商引资日常事务, 协助镇委、镇政府制订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的有关政策、措施及各种优惠政策。
  2、收集国内外投资信息,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和参与各招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洽谈及签约;在投资商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帮助来我镇投资的客商办理投资企业的报批、申办、审批等有关手续。
  3、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对于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4、负责本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的挖掘、收集、包装和储备,归纳、整理、上报招商引资相关资料。
  5、积极为投资商提供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如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办公场地、员工招聘等问题。
  信访办、调解中心
  1、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上级机关和镇委、镇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领导处理重大越级集体访问题及涉及全镇44个村和各站、室、所及镇直各部门的信访问题。
  3、向相关单位转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4、协助镇委、镇政府领导做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5、负责镇委、镇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实施工作。
  6、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市信访局提供信访信息;负责信访调研工作。
  7、负责对全镇各单位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8、负责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访人将来信来访通过有司法管辖权的部门、行政复议部门、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职能部门处理解决。
  9、承办镇委、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水利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利、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镇水利、水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措施;研究拟定全镇水利、水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拟定节约用水,编制节约用水计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3、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镇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引水渠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检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向水域排污新建和扩建排污口应事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4、负责全镇河道、库塘(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等水域的管理;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河、库及河口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型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5、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对河、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制度。
  6、组织全镇水政、渔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协调处理水事、渔事纠纷案件。
  7、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包括水利行业的供水、水利经济工作,包括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8、编制镇内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9、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研究制定水土流失防治区划、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城镇供水工作。
  11、负责全镇水产业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水产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水产种质资源管理,依法对水产资源、水产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的调查、保护工作。
  12、负责全镇水利、水产科技、教育、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全镇水利、水产科技队伍建设。
  13、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化站
  1、配合镇党委、政府全面工作,服务大、小型会议,充分发挥喉舌作用。
  2、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保护好民族和民间文化遗产,依法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
  3、运用各种文艺手段,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4、配合公安严厉打击黄赌毒等扰乱文化市场的行为。
  5、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的一切工作任务。
  兽医站
  1、研究制订我镇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我镇畜牧业生产,负责我镇畜牧小区的规划和建设。
  3、负责全镇动物防疫、动物检疫、饲料管理等工作。
  4、拟定全镇畜牧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技术研究、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指导。
  5、负责人畜共患病的监控和扑灭工作。
  安监站
  1、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组织起草本镇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落实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标准。
  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定期通报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事故和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7、拟订全镇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8、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镇政府、县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站
  1、完成各项社会统计,按上级要求及时汇总上报。
  2、落实好党在农村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为领导决算提供正确的理论数据和可靠的科学依据。
  3、认真搞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工业普查、资源普查等工作。
  农技站
  1、积极落实中央及地方政策,对于县农业局和镇党委下达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以国家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为契机,优化我镇小麦品种结构,使全镇小麦全面实现优质化。
  3、围绕市场需求,优化我镇粮食品种结构。
  4、完成粮食作物的定点技术考察、田间技术指导、定期培训、生产总结,搞好技术和物资服务。
  5、在田间生产的关键环节,制定下发技术意见,搞好指导和培训,培养一批科学种田的能手。
  6、继续抓好科技创新,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农业局技术人员联系,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推行大田生产的标准化生产。
  7、完成好农业局下达的测土配方取土样任务,及时下发施肥卡,让农民在测土配方施肥这一先进技术中受益。
  农机站
  宣传和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划、管理和协调全镇的农机经营服务活动,指导农机协会的工作。研究制定全镇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年度发展目标、步骤,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机械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拖拉机及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农用拖拉机、农用运输机械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推广、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农机化科技进步。负责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信息网络建设,指导协调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及服务活动。参与对农机修配市场监督,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对重大农机化项目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
  2、统筹协调学校的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并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好相应的教育发展规划。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学校安全,不断提高办学条件,充分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高效发展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和成人教育,依法确保义务教育的实施。
  4、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收费政策,加强教育资金的预算、使用和监管,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合理使用。
  5、加强党、工会、群团组织建设,注重发挥其先进性作用;加强师德建设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社会责任。
  6、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教师编制,搞好教师的有序调配和使用;统筹安排教师的业务培训和进修,不断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
  7、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现代教育理念,管理和指导开展好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重视教育教学的改革和教学研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8、搞好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师年度业绩考核,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教师晋职、评聘工作。
  9、加快学校各类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法治校、依法治教,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不断为当地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提供优良的教育资源和人力资源。
  10、积极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司法所
  1、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
  4、代表镇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卫生院
  1、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卫生方针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定。
  2、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协助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上缴;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档案,负责合作医疗证的填写发放;积极指导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3、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4、及时办理医药费的审核报销,医药费审核报销程序要求:(1)认真核对有关证件,做到准确无误,严禁冒名顶替。(2)认真审核医药处方及各项诊疗收费,核实收费收据,做到按规定比例、项目报销,杜绝错付和人情报销现象。(3)认真做好门诊、住院病人医药报销登记,做到登记清楚、数字准确。
  5、定期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和措施,并认真执行。
  国土所
  负责土地、矿产管理、测绘工作,查处违法占地,办理用地手续,提供有关政策、地价等信息咨询服务。
  地税分局
  1、负责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负责地方税收纳税人税务登记和普通发票的管理。
  3、负责受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和定期定额纳税户定额核定的审批工作。
  4、负责受理转办税务行政处罚、税务强制执行和税收保全措施的审批工作;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收征管中的司法保障工作;组织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处罚听证工作。
  5、组织涉税大案要案的审查上报工作,受理县地税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税务职权时造成侵害而应进行的赔偿事宜。
  6、负责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等税收法规的贯彻实施,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7、负责地方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办理企业所得税减免、财产损失、弥补亏损的审批;办理资源税减免事项。
  8、负责地方税收税务检查工作。
  9、搞好行业作风建设,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
  10、受理人民群众反映地税人员在廉政、执法等有关问题来信来访。
  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工商所
  1、办理辖区内县工商局登记管理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审查手续,并对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2、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3、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4、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6、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7、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8、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农电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搞好农村电费、电价管理。
  2、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内农村10KV及低压电网的运行、检修和维护管理工作。
  3、按规定负责办理低压用户的扩报装申请、变更用电、装表接电及临时用电等营业工作。
  4、负责受理高压用户的扩报装申请业务。
  5、负责本营业区域内的电力销售工作、合同管理和开拓电力市场工作。
  6、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内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指导用电户节约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8、开展农村供用电优质服务,创建文明示范窗口。
  9、完成县级供电企业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10、设置电工组的供电所结合上述供电所的职责,可对电工组明确其职责范围。一般的讲,电工组职责可设定为:(1)负责管区内抄表收费工作(2)负责管区内用电管理工作。(3)维护管区内供电设备和线路,并按规定做好巡视,检查工作。(4)负责管区内突发事故的抢修工作,安排好人员24小时值班。(5)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工作,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邮政支局
  邮政是承担着普遍服务的公用性服务企业,保障党、政、军、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用邮权益,并有责任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
  网通公司
  1、经营国内、国际各类固定电信网络与设施(含本地无线环路);
  2、基于电信网络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以及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等业务,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和价格合理的电信服务,同时承担着全镇普遍服务和党政专用通信、应急通信等任务。
  信用社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法规,积极筹集融通农村资金,帮助农民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资金困难,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商品经济稳定发展;引导农村民间借贷,稳定农村金融;为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国税分局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经济税源和县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它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本分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本分局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7、负责本分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8、负责本分局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范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9、研究税收征收管理方法,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10、承办县国税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居委会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村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教育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协助相关机关做好与村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在农村的顺利开展。
  3、向村民会议或村委会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村村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展共驻共建,开发村级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村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6、发展农村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8、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辖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协助镇党委政府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
  10、向党委政府反映农村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
  11、组织农村居民对镇党委政府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民间组织,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对农村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本村的各项事务。   


丰阳镇基本情况

  丰阳镇位于平邑县城西南12公里处,总面积91.6平方公里,辖44个行政村,共4.2万人,耕地面积4.2万亩。2004年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