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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


药监局  
2007-11-10


职能范围

  平邑县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平邑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临沂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平邑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履行辖区内药品科研、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依法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新开办零售药店进行初审上报。
  3、监督抽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管药品流通市场和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
  4、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
  5、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6、承办上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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