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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企办


   
2007-11-10


职能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对全县乡镇企业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
  3、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编制全县乡镇企业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全县乡镇企业工作目标任务。
  4、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剩余劳动力就业规划。
  5、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乡镇企业的计划、统计、财务、审计、质量、设备、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
  6、向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协调企业与各方面的关系,帮助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总结推广发展的经验。
  7、组织和指导全县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职工教育和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全县乡镇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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