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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


   
2007-11-10


职能范围

  扶贫开发。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扶贫开发的政策,面对全县处在贫困线以下的村、户情况,遵照中央和省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指示,按照“村为基础,整乡推进,区域规划,综合开发”的新方式和山顶特困村异地搬迁的新路子,制定出符合全县实际的扶贫开发计划,积极向上级申请,争取各级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支援,搞好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把扶贫开发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科技推广、市场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民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相结合的综合开发目标。
  农业综合开发。以平原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做好开发计划的制订、申报和实施。按照治理标准,达到田成方,林成网,路、渠、管配套,实现农田园林化,耕作机械化,种植区域化,管理规范化,产值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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