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文体局是主管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开展文化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艺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组织制订全县文化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社会文化市场,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推动演出市场,电影、音像市场,文物市场,字画市场,文艺娱乐场所以及其他提供精神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社会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4)负责城乡群众文化、体育工作。 (5)规划、协调文化、艺术、体育设施建设和布局。 (6)依据群众和市场需要,指导协调、管理文学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并对文化艺术生产和服务实施标准化管理和质量管理,审查指导文体社团工作。 (7)指导、协调、管理全县重大艺术活动。 (8)负责管理,保护本行政区内的文物、古迹,检查监督文物政策、法令的执行情况。 (9)负责指导推动文化、艺术、体育事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公益性社会文化、艺术、体育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繁荣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10)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工作,推动少数民族、少年儿童文化艺术的发展。 (11)综合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 (12)指导、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文体活动;协调工会、教育、农业、共青团、妇联、民族宗教、民政等部门开展职工、学生、农民、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伤残人等体育活动。 (13)组织全县性体育运动竞赛,开展专业性或群众性体育活动,培养运动员并指导业余训练工作。 (14)协调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开展工作;开展文化理论研究。 (15)考核、任免、奖惩文化体育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基层单位的编制和劳动人事。 (16)审计、监督、检查、管理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体育局机关设文体局办公室、竞赛科、体彩科、群体科、财务科。下辖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市场办理办公室、体校、电影公司六个单位。 三.人员编制 县文化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事业单位人员10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 3名,纪检书记1名。 图书馆主要职责: 1、图书、文献、报刊、音像资料的采购、采编与储藏。 2、图书、资料的借阅。 3、利用图书资料开展义务教育及送图书下乡。 4、发挥资源优势,建立资料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 5、策划我县公共图书事业近期及远期发展规划 文化馆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全县大型文艺调演、文艺竞赛、大型艺术展览、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组织开展全县城乡多层次、多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2、具体负责县、镇、村、户四级文化网络的建设与完善,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剪纸、面塑、根雕等业余文艺队伍。 3、具体负责各镇(办、区)文化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4、抓好全县文艺专业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人员的艺术创作组织市、省、全国各级艺术展演及艺术交流竞赛活动。 5、积极挖掘和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 6、组织专业人员抓好全县文化工作典型,并向全县推广。 7、组织专业人员常年深入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等搞好各个艺术门类的辅导,并为厂庆、校庆等搞好大型文化活动的创意、排演、组织等活动。 博物馆主要职责: 1.对文物进行收藏、研究、陈列; 2.对文物标本进行收藏、研究、陈列,传播文化科学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传统文化知识和科学素养。 文化管理市场办公室职能: 1.贯彻执行文化部颁布的《文化市场稽查暂行办法》,依法执行对文化市场的执法稽查工作 2.对全县的文化市场进行监督、监察、维护市场秩序。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体校主要职责: 训练、培养青少年运动员,为国家、省、市优秀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并代表平邑县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目前,共设有田径、篮球、乒乓球、自行车等训练项目 电影公司主要职责: 1.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文化建设。 2.负责本地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计委、广电总局、文化部在全国实施的“2131”工程,即解决农村,每户家民每月看一次电影的要求。 3.依照《电影管理条例》依法管理全市电影市场以保证向广大人民群众内容健康、有益向上的电影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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