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之窗 > 机构设置 > 政府部门 > 详细信息

审批中心


   
2007-12-13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承担“平邑县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
  2、负责组织推动并适时调整、确定县直部门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收费事项,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矿产资源拍卖、政府采购和药品采购等政府资源配置功能,机关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和结算支付、单位车辆购置等政府事务管理事项,社保基金和合作医疗基金等基金管理事项,供水、电、气、热、通讯等社会服务事项,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会计业务、招聘用工、代理服务等中介服务项目及县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纳入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受理和办理。
  3、负责进入审批中心各项业务的管理、协调、监督,组织各“窗口”单位规范、高效、优质服务。
  4、研究提出规范中心运行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不断完善。
  5、对进入中心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请求或投诉进行受理、交办、催办和督查。
  6、对国内外重大投资项目提供代理服务。
  7、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8、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
  9、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 2008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维护 鲁ICP备05027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