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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畜牧局 林明霞李秀芳
2008-10-0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印发<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畜牧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平邑县畜牧局在全县积极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领导。畜牧局把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以朱安忠局长为组长,范新国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同时,出台了《平邑县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明确目标。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不折不扣地做好各项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使饲料市场秩序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彻底杜绝在饲料中使用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处罚力度。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强化饲料执法,彻底清理饲料市场,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饲料质量安全问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四、及时报送信息。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每周三下午3:00前报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周统计报表》和工作小结。
    五、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好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查。及时派出工作组,督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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