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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畜牧局 孙申菊
2008-09-28
    为推进 “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增强畜牧系统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1、加强领导。畜牧局成立了民主评议领导小组,以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民主评议实施意见》,对局直各科室站所和乡镇兽医站进行考核。
    2、注重实效。被评议的科室站所和乡镇兽医站,把着力点放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上;放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上,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上。切实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取信于民,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和良好工作作风,赢得社会的普遍认可。
    3、强化监督。民主评议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以前结束,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搞好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民主评议与基层工作两不误,实现两促进。
    评议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问卷中评价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每个档次对应的分值为100分、80分、70分、60分。其中,评价为“非常满意”的科室站所,按30%比例掌握。问卷调查表发放范围,分为三个层面:中层以上局领导班子成员或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层干部,乡镇兽医站负责人或本局全体人员和本单位聘请的行风监督员、与本部门业务对口联系的县直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以及部分管理服务对象。第三层面不少于100人。三个层面所占分值按30%:30%:40%比例掌握。最后问卷调查表,由局办公室统计汇总,汇总后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出位次,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评议得分处末位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连续两年末位的,调离该科室、站所负责人领导岗位,并不得推荐提拔为上一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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