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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县《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畜牧局 王振兴 李涛
2008-09-24
        9月2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新安,副主任李秀兰、郑晓廷、王霞、廉茂岭、夏成光带领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对全县《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刘玉山,县畜牧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兰主持。检查人员首先听取了县畜牧局朱安忠同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随后实地察看了地方镇金城环保养猪场、铜石镇东方养殖场、山东六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邑冷藏厂、山东蒙山食品有限公司、平邑镇兽医站等单位。
       通过实地检查和座谈,与会人员对我县“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宣传培训入手,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健全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使我县动物防疫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国内外动物疫情和农产品质量十分严峻的形势下,确保了我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事故发生,保证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新安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我县“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就下一步扎实推进“一法一条例”工作提出六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一法一条例”;二是要突出抓好强制免疫。着重抓好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5种动物疫病免疫接种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三是要强化检疫监管和路查路防。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切实做好产地检疫、集市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坚决切断疫病在畜产品流通、加工等环节的传播途径;四是要强化疫情监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制定严密、科学的监测方案,落实好监测措施;五是要继续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准备工作。要按照国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和《平邑县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等要求,明确部门责任,充实应急预备队伍,强化应急演练,落实防控资金和物资储备,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六是要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长效防控机制。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建立健全疫病控制、疫情监测、防御屏障、防疫监督和标准化生产等五大体系,增强防病灭病能力,积极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县政府副县长刘玉山代表县政府对检查情况的贯彻落实作了发言。要求全县畜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借这次人大执法检查的东风,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平邑县的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新平邑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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