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劳动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肃执法纪律,加强廉政建议,依法行政,预防错案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了错案追究制度并成立了错案追究制工作领导小组。 错案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违法必究,责任自负,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责任与处理(处分)相适应的原则。局错案追究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并决策错案的调查、责任认定和查处,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究。 错案追究制度建立以来,劳动执法办案人员办案更加细心,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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