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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创城工作任务,制定问卷调查责任分工方案。 一、问卷调查工作督导组 组 长:李中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兆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孙 华 县统计局局长 陈敬峰 县统计局副局长 二、责任目标与分工 (一)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府办 袁 刚 责任目标:1、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府网站运行绩效评估良好;(说明县级主要政府工作部门是否登录县政府网站,或者建立专门的网站,并与政府网站链接;政府网站是否提供网上办事渠道〈比如办事表格下载,各类证件申请等〉);2、各级政府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纪委、监察局 郑子瑜 责任目标: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司法局 毛 春 责任目标: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四)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府办 袁 刚 文体局 宋玉田 责任目标: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85% (五)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妇联 林清兰 人事局 王秀茹 劳动局 胡时宪 责任目标:1、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70%;2、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70%。 (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组 织 部 李俊超 团 县 委 宋晓莉 平 邑 镇 刘 涛 责任目标: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组 织 部 李俊超 民 政 局 段洪金 平 邑 镇 刘 涛 责任目标: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 (八)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县 府 办 袁 刚 人 防 办 王运才 卫 生 局 蒋华民 疾控中心 乔志盟 统 计 局 孙 华 责任目标:市民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50%。 (九)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安局 蔡纯良 责任目标:1、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2、群众安全感>85%。 (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府办 袁 刚 纪委、监察局 郑子瑜 责任目标: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十一)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贸委 刘克祥 工商局 华 超 质监局 车君生 国税局 石运学 地税局 孙永春 金融系统主要负责人 责任目标:1、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2、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包括质量、信贷、税务等),可通过互联网公开查询;3、建立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通过互联网免费查询。 (十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纪委、监察局 郑子瑜 经贸局 刘克祥 工商局 华 超 行政审批中心 孙腾霄 责任目标: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 (十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宣传部 路庆文 责任目标:1、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接受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2、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公众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知度;3、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4、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5、提炼出城市精神,并为广大市民熟知。 (十四)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安局 蔡纯良 文体局 宋玉田 责任目标: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十五)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文体局 宋玉田 责任目标: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50%。 (十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 府 办 袁 刚 网管中心 王慧娟 广 电 局 刘兆存 责任目标:1、县政府网站设有科普网页;2、主要新闻媒体有科普宣传栏目、节目。 (十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政法委 彭进平 责任目标:1、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2、市民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党员干部起模范作用。 (十八)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林业局 李继安 责任目标: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 (十九)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卫生局 蒋华民 责任目标: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50%。 (二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平邑镇 刘 涛 责任目标:社区人际关系融洽。 (二十一)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劳动局 胡时宪 责任目标:单位劳动关系和谐。 (二十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妇联 林清兰 责任目标:家庭关系和睦。 (二十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交通局 陈志德 交警大队 邢启华 责任目标: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60%。 (二十四)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卫生局 蒋华民 责任目标: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 (二十五)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科 协 陈继中 文体局 宋玉田 司法局 毛 春 卫生局 蒋华民 平邑镇 刘 涛 责任目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 (二十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统计局 孙 华 文明办 孟凡民 责任目标: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二十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妇联 林清兰 责任目标:家庭美德的知晓率≥80%; (二十八)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统计局 孙 华 责任目标:市民对共享和谐创建活动的满意度≥75%。 (二十九)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文明办 孟凡民 责任目标:1、社会各界对公民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80%;2、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有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张西涛 经济开发区、交通局 陈志德 执法局 杜忠会 平邑镇 刘 涛 火车站 张国彬 责任目标:城市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车辆、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市民对城市整体形象评价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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