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确定一名副局长具体抓创城工作,并制定了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是分解工作任务。结合创城任务分解表,进行再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工作完成时限等,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科室、各单位,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三是及时进行调度。由负责创城工作的分管局长对各科室工作情况每周两次调度,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度,共同分析解决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建立了涉军人员信访台账制度、重点人员包案制度、限期结案制度及信息通报制度,确保了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是开展行风建设。全力推进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在办公室、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福寿园等工作窗口部署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